2010全国热气球锦标赛竞赛规程

源自: 中国热气球网 发布时间:2015-05-08 14:06:57
2010全国热气球锦标赛竞赛规程


一、 赛事名称
2010全国热气球锦标赛
二、 赛事机构
主办单位:中国航空运动协会
承办单位: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
协办单位: 广西航空运动学校
三、 活动日期和地点
2011年2月21日报到, 23日至27日竞赛。广西武鸣。
四、竞赛方法
(一)竞赛规则执行国际航联《2010GPS版AX级活动规则》;
(二)每日比赛项目根据气象情况确定;
(三)竞赛成绩录取总分前8名。
五、 参赛条件
(一) 必须是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会员;
(二) 必须持有有效的热气球飞行员驾驶执照,取照12个月以上,飞行经历35小时以上;
(三) 必须持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;
(四) 必须持有有效的航空人身意外伤害年险(助手如无保险,不得上球自由飞);
(五) 报名参赛使用的热气球必须在中国航协注册,气瓶检查合格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;
(六) 报名截止日期:2011年1月15 日;
(七) 请将报名表发送至:
E-mail: asfcbf@sina.com,或传真:010-67050855。
六、 竞赛器材
(一)组委会负责
1、1辆回收车;
2、鼓风机用机油和汽油、液化气;
3、2名地勤人员;
4、竞赛地图及相关资料;
5、主飞及1名助手在比赛地的食、宿;
6、本次比赛第三者责任险。
(二)参赛队负责
1、本队人员的差旅费用;
2、本队使用器材的往返运输及费用;
3、竞赛热气球及快卸锁、对讲机等竞赛必备辅助器材;
4、飞行服、请求起飞所用白布或白毛巾、本队地勤人员手套。
七、 组委会联系方式
地址:北京市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(100061)
电话:010-67050822 传真:010-67050855
E-mail: asfcbf@sina.com
八、 其他
(一) 本次比赛成绩纳入2010年度积分;
(二) 年度积分排名是确定2011年参加国际、国内赛事人选的主要依据;
(三) 年度积分排名是确定2011年中国航协组织的商业活动出场费发放额度的依据;
(四) 为避免给组织工作带来不便,请确认确实可以参加后再报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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